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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振动压路机操作规程

发布时间:2019-01-07 16:11:17 已浏览:687次

1,作业时,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震,内燃机应先至于中速,然后再调制高速。

2、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,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。

3、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。

4、碾压松软路基时,应先在不振动的情况下碾压1~2遍,然后再振动碾压。

5、碾压时、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。对可调整的振动压路机,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,不得在没有起震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。

6、换向离合器、起震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,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。

7、上、下坡时,不得使用快速档。在急转弯时,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,严禁使用快速档。

8、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。

9、停机时应先停振,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,变速器置于空档,最后拉起手制动操纵杆,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。

10、其他作业要求应符合静压压路机的规定。